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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组织司法所开展“伴随式”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质量稳步提升

 2024-03-26 12:00  842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5年)》,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推动省级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3月20日,洛阳市司法局、市应急局联合对新安县应急局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新安县全县11个司法所所长全程参与观摩。

  检查当日,新安县应急局依据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对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从执法人员着装、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法言法语”运用等方面为重点,对新安县应急局行政执法活动开展全过程“伴随式”监督。

  现场监督活动结束后,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现场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围绕进一步规范流程、提升执法质量、落实普法责任、精准开展行政指导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次“伴随式”监督充分结合了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纵向监督和司法行政部门对本级执法部门的横向监督,有力促进“条块结合”,有效形成监督合力。基层司法所长通过全程观摩亲身参与的方式快速提升执法监督实务技能,提高基层执法监督队伍的业务水平。

  下一步,洛阳市司法局将持续守正创新,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指导新安县积极推进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大力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