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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问题找短板 理清思路抓落实——市司法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调研

 2024-04-30 17:34  5005

  4月24日、29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小锋一行到嵩县、偃师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调研。嵩县副县长高惠强、偃师区副区长李良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通过座谈方式,分别听取了两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嵩县湿地保护办法》修订、偃师区《创建信访“无访”村(社区)实施办法》整改、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等工作汇报。与县区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政府法律顾问代表就基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监督及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针对短板弱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对2023年9月至今以县区政府、政府办公室、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发的2000余份文件进行了现场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文件带回复核,下一步将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张小锋肯定了两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结合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理解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基层作为矛盾隐患的聚集地,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法行政的具体载体,必须要按规定、按程序,严格依法制定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会直接反映在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评价上,必须增强法治思维,牢牢守住法治底线,以免发布不当行政规范性文件,给政府带来被动影响;

  二是推动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和管理水平。要落实主动审核责任,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纳入、全覆盖,做到从调研评估、方案起草、征求意见、法制审核、审议决定、发布实施、备案审查、后期评估、动态清理的全过程全周期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工作,扫除理论理解上的误区,补足制发程序的漏洞,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思维方法和法律适用能力,从源头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是切实提高政府法律顾问政治站位和智囊作用。要加强同政府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加大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务的力度,在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政府合同审查的基础上,引导和推动政府法律顾问介入重大决策事项、重大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要结合地方需要,面向不同层次不同层面,做到“管用、实用、好用”,确保政府法律顾问法治智囊团作用有效发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