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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布第一批行政裁决事项清单

 2021-04-30 00:00  567

洛阳市近日印发《洛阳市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首批基本清单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农业农村、财政、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等7领域包括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水事纠纷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14类事项,由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级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梳理,洛阳市司法局对外公示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适用于对特定民事纠纷的处理:包括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权属纠纷、政府采购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适用行政裁决的其他民事纠纷。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特点,有利于促成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发挥化解民事纠纷的 “分流阀”作用。涉及民事合同的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不纳入行政裁决的范围。

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求各级依法承担行政裁决职责的行政机关要将行政裁决事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机构和工作岗位,依法确定部门责任、机构责任和岗位责任,纳入权责清单,并通过本地政府或本单位门户网站将行政裁决事项的名称、法律法规依据、办理程序和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对外公布,建立有利于法律法规执行、科学合理、配合协调的职权配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