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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或公证员助理可以直接收取公证费吗?

信件类型:咨询求助  回复时间:2024-03-06

公证员或公证员助理可以直接收取公证费吗?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公证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规范的财务流程收取,具体依照各公证处规定。制度依据:《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规定:“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公证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对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建立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如未能解答您的问题,或有其他具体事宜可联系洛阳市司法局公证仲裁管理科,联系电话:0379-63939112。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