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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2019-06-18 11:37  410

洛阳市司法局

关于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公告及河南省司法厅公告和工作要求,现将洛阳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96189时至23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申请人可直接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现场申请

网上申请结束后,在洛阳市司法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应集中于626日至27日到洛阳市市民之家4楼A区09窗口(市司法局窗口)进行现场申请,具体如下

(一)时间:626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地点:洛阳市市民之家4楼A区09窗口(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可乘坐37、57、99、966路公交车在开元大道金城寨街口下车)。

(三)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正反面必须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有照片的一面在上面,有效期的一面在下面,居中下复印);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打印版,必须有户号、人号)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户口本页与本人所在页需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中下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复印);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并自行打印(也可现场查询打印),此备案表可重复查验的有效期至201912月30日);

4、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主观)成绩通知单一份(可现场打印);

5、与本人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不含白边)免冠彩色照片5张;

6、疑难毕业证书查询结果一式三份,户籍或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审核机关对以上申请材料审验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三、要求

1、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页面平整干净,内容清晰,纸张不得有折痕。

2、必须本人提交申请材料,不得代办。

  洛阳市司法局考试科咨询电话:0379-63334167。

                                    洛阳市司法局

                               二〇一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