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2020年10月底举行,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11月下旬举行。
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
2020-06-05 00:00 429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2020年10月底举行,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11月下旬举行。
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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