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市委第五轮巡察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2024年3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党组扛稳抓牢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党慧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等17次,部署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保密整改及意识形态责任制整改等工作。建立例会、信息报送、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印发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责任明确到人、细化到节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主动认领查摆问题。把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审计监督以及全市司法行政“12345”工作思路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正在整改2个。制定的13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32条。巡察移交的22件信访件已办结。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7个。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34个)
1.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全面。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经常,2022年以来,召开党组会53次,安排“第一议题”仅有28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洛阳市司法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扩大到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党组成员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联系工作实际交流研讨,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进行总结讲评。今年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6次,学习相关内容40项。
(2)政治轮训不扎实,2021年以来集中政治轮训没有达到人员全覆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培训计划。制定《洛阳市司法局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年度培训项目11个。二是做好线上培训。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相关专题的学习培训。三是开展政治轮训。4月25日至26日,举办市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暨年度机关干部政治轮训,邀请市委党校、河科大、市直工委相关专家作专题授课。局属单位相关人员、局机关全体干警共计120余人参加培训。
(3)推动法治洛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上持续发力不够,2019年、2021年,国家和省共命名198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洛阳没有县区和项目入选。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省级示范创建。配合省司法厅完成栾川县、汝阳县申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的实地核验工作。二是完成法治河南建设考核任务。2023年度全省督导平台考核指标除一项获得“良好”等次外,其他指标均获评“优秀”。三是提升人民满意度。组织由市政府领导参加的全市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安排部署会,印发工作任务分解,集中开展宣传、组织走访回访并及时跟进督导。
(4)对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不重视,2022年4月,市委政法委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分工方案,市司法局党组没有部署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对《洛阳市政法系统落实具体措施》进行再学习、再部署,将6个方面45项问题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强化督促落实,召开任务分解、督促落实会议4次,切实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2.反馈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
(5)市司法局党组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主动,漏报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洛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的通知》,明确市司法局向市委请示事项11项、报告事项12项;向市政府请示事项8项、报告事项10项;向市委政法委请示事项9项、报告事项16项;各县区司法局向市局请示报告11项。建立请示报告事项统计台账,2024年以来向上级请示报告法治建设、重要会议等事项48次。
3.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市司法局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防范和处置意识形态领域舆情能力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洛阳市司法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规程》《关于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先后召开党组会和意识形态工作联动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月排查并上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台账。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导7次,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
4.反馈问题:坚决肃清政治流毒不彻底。
(7)市司法局党组政治敏锐性不强,未对肃清政治流毒工作进行部署,没有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肃清流毒。督促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对本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全面排查。二是提升政治敏锐性。加大网站、公众号信息审核和排查频次,对负面信息、影像资料第一时间删除。三是严格审核程序。印发《洛阳市司法局关于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准确。四是开展以案促改。制定《洛阳市司法局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领导班子以案促改工作会。
5.反馈问题:激发自查自纠动力有不足。
(8)市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纠治违纪违法行为不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开展兼职(任职)排查和干警职工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违规兼职取酬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诫勉、批评教育等党政纪处理,违规取酬的金额已按要求退回;对新发现酒驾醉驾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党政纪处理。建立了《洛阳市司法局关于防范治理酒驾醉驾问题的九项措施》和《洛阳市司法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监督管理若干措施》。
6.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9)市司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违规资金。对巡察指出的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已完成清退并上交国库,召开全体干警职工大会,印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对相关违法违纪问题予以通报。二是加强机制建设。河洛公证处已建立滴滴订单月核查制度,对2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1人。
7.反馈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较大。
(10)市司法局对工程招投标监管不力,对财政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市监狱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围标串标、套取资金等问题。二是对市司法局及局属单位相关人员超标准发放的驻村补贴进行清退并上交国库。
8.反馈问题:律师执业监管有缺失。
(11)市司法局对律师行业监管宽松软,社会监督渠道不畅通,个别违法律师处理偏轻。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洛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洛阳市律师行业执业诚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完善社会监督渠道和惩戒通报制度,在市律师协会公众号公示律师职称晋升信息,接受社会对律师工作的监督,畅通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之间惩戒信息的相互通报渠道,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开展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和以案促改,进一步提升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水平;给予4名律师行政处罚。
9.反馈问题:仲裁监督机制不健全。
(12)市司法局推动仲裁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扎实,久拖不裁、违规裁决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年3月召开第三届洛阳仲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成立了洛阳仲裁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和洛阳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审议通过《洛阳仲裁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则》《洛阳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则》。建立案件临期预警及限期结案台账,完善仲裁员动态管理机制,对年度考评不合格或经查实违法办案情形的仲裁员进行清退并依法追究责任。二是规范对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仲裁员调查和惩处机制,降低仲裁案件的撤裁率。截至目前,今年尚未出现被中院裁定撤销的仲裁案件。洛阳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开展案件集中办理攻坚工作,采取“以老带新、分工协作”,集中精力消化处理积压案件。目前已办结仲裁案件169件。三是推进仲裁体制机制改革。5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党慧就深化仲裁改革加快涉外法律服务建设,赴深圳、成都进行考察调研。4月至6月,分别向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等进行了汇报对接,起草《洛阳仲裁案件受理中心体制改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0.反馈问题: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多发。
(13)市司法局指导县区社区矫正工作不够有力。伊川、偃师等8个县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数量未达到省司法厅要求的1:15比例,缺配率27%。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我市专职社会工作者配备比例已达1:12,已超出省定标准,缺配人员全部招录到位。鼓励专职社工积极参加每年省司法厅组织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证书。
(14)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措施落实不严格。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下达纠正矫正违法通知书数量逐年递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充分运用河南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豫矫通APP”、“豫在矫APP”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加大矫正对象生物验证次数和教育帮扶力度,当前全市信息化核查率均达到98%以上;印发《洛阳市司法局关于科学合理利用戒毒场所警力开展社区矫正延伸用警工作的方案》,充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协助县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建立联合督导检查机制,重点检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施矫、依法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并邀请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执法教育培训。
11.反馈问题:司法鉴定和公证服务质量不高。
(15)市司法局党组主动作为不够,推进司法鉴定、公证领域“放管服效”改革不到底。洛阳市在2021年、2022年全省司法鉴定能力评价验证中,结果满意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洛阳市涉外公证业务由河洛公证处独家垄断办理,给偏远县区居民增添了办理公证事项成本。
整改结果:部分完成
整改情况:依托河南法律服务网,组织全市司法鉴定人开展线上岗位继续教育培训。汇总整理现行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30份,下发各县区司法局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组织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2023年度诚信等级评估,对我市司法鉴定行业进行规范执业集中检查;向全市16家公证机构放开涉外公证业务职能,成立涉外公证员人才储备库,入库公证机构10家、公证员23名。强化涉外公证流程管理,规范第三方翻译管理,提高涉外公证翻译文书质量。对于偏远地区群众提供公证书邮寄服务,减少其涉外公证事项办理成本。
12.反馈问题:政治制度落实不严格。
(16)市司法局党组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经常,推动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工作不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洛阳市司法局廉政谈话制度》,确保每年开展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全覆盖。在节假日和主要节点开展警示教育,发送廉洁过节短信。4月3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党慧对全体干警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针对青年干警召开了专题谈心谈话会。同时,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科室人员进行了谈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出台《洛阳市司法局财务政策若干规定》和《洛阳市司法局“三重一大”补充规定》,要求单笔单项5万元以上支出在具体支出时需再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党组成员6月中旬前到所在支部上党课并开展理论宣讲。
13.反馈问题:干部管理使用不规范。
(17)市司法局机关借调人员随意性较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洛阳市司法局抽调人员管理规定》,明确借调事由、审批程序,借调时限等,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按照边巡边改的原则,巡察期间已将借调人员全部退回原单位工作。
(18)对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增强人才储备,强化二级机构队伍建设。2023年,推动河洛公证处、洛阳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公开招录事业单位人员5名,2024年,通过事业单位招聘新招录4名工作人员。公证、仲裁人员力量得到补充。
14.反馈问题:正向激励措施使用不精准。
(19)市司法局党组落实警衔待遇政策走偏变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警衔待遇相关制度,强化警衔管理,积极与省厅沟通,把好警衔首任、晋升等各流程“关口”;制定《洛阳市司法局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办法》,明确轮岗条件、时限和资格,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用好暖警爱警等激励措施,激发全体干警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20)对容错纠错政策运用不主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查否”的干部澄清正名。今年5月,对一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了澄清;优化办理失实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办理、谁回复、谁澄清”的原则,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出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保障市委“四敢”意见落实的实施方案》,围绕“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出台具体细化措施,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5.反馈问题:服务领导机构运转不高效。
(21)市司法局服务保障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不及时。2021年7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分别在6个月、26个月后才调整更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开展市县两级专项清理行动,对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府院联动等议事协调机构文件进行梳理审查,因领导职务变动需要调整的,要求尽快调整到位并建立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各县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人员有变动的均已完成调整更新并制定印发相应文件。二是印发《关于对法治建设考核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更名为“全面依法治市考核”,结合各部门职能分类确定被考核对象,将司法局列为被考核单位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同时按照《法治洛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完善考核内容。
(22)统筹协调联动不经常,府院联动合力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安排部署。提请市长专题会研究府院联动工作,对府院联动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召开洛阳市府院联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印发《协调解决府院联动重点问题事项的通知》《加强政府与检察院协作联动的意见》和《进一步深化与法院协作联动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府院联动工作方向和举措。二是持续推进工作。出台《洛阳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推进办法》,定期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对重大疑难案件启动市领导包案程序进行化解,制定《府院联动重点案件市领导分包建议》,第一批纳入市领导分包台账的7起案件成功化解4起,化解率超过50%。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市联动办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先后到嵩县、伊川等6个县区开展实地督导,推动列入省联动办台账的4起案件全部化解,新交办的28起涉行政机关未执行案件成功化解18件,化解率达到64.3%;在全省2023年“双下降”工作情况通报中,洛阳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11.75%,全省最低。
16.反馈问题:法治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
(23)市司法局主动立法意识不强;未推动建立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人民群众参与政府立法活动渠道不畅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立法计划。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确定修订项目3个、新制定项目1个、废止项目1个。二是畅通立法渠道。遴选确定嵩县车村镇天桥沟村村民委员会等20家单位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行业类4个、企业类9个、基层类6个、高校类1个)。印发《洛阳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洛阳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和主要职责,畅通群众参与立法机制。
(24)推动县乡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打折扣,对县区法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印发工作通报,对未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的县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实地开展专项督察。目前,汝阳、涧西等11个县区已经实现县乡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工作规程》,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规定的通知》。对各县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评查,目前已对6800余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审核。启动AI助审系统的研发工作,探索建立全面、高效、智能的审核平台。三是开展全市政府合同评议工作。指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县区政府各部门,对4450份合同进行自我评议。市司法局抽取53份市政府部门合同、135份县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乡镇合同进行随机评议。
17.反馈问题:监所安全管理有漏洞。
(26)接收戒毒学员手续不完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督促局属戒毒所结合各自场所实际,分别就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及具体事项;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戒毒人员收治和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水平;督导检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组织两个戒毒所开展戒毒人员档案交叉互查。
18.反馈问题:便民利企服务举措不扎实。
(27)市司法局助力项目建设不主动,指导运用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不充分,乡镇(街道)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现象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评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典型案例结果的通报》,公布5个典型案例,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运用“四张清单”助力社会经济发展。印发《关于全市乡镇(街道)“教科书”式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评选出5卷“教科书”式案卷,在全市推广使用。印发《洛阳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点》,要求各县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首案带办”、“一案双审”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放权部门做好业务指导、乡镇(街道)严格依法履职。
(28)2022年11月全市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以来,23家市级执法单位中有10家单位未使用过“四张清单”。2022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全市选聘100名法治督察员,实际参与法治督察仅32人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动态调整清单。2024年4月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调整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市自规局已按要求进行调整,其他9家单位向上级部门请示沟通后暂不调整。二是提升监督质效。2024年4月,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10名法治督察员参加洛阳市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会议。通过线上途径发放《关于征求法治洛阳建设意见建议的调查问卷》,向全市法治督察员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收集建议29条。
(29)2023年6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宜阳、洛龙等11个县区的70个乡镇(街道)未作出过行政执法决定,占比37.2%。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在全市开展全面摸底调研,印发《关于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的通报》,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二是着力提升素质。受省司法厅委托,起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洛阳经验。三是及时评估验收。与市委编办联合印发《洛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工作方案》,创新“1421工作法”开展赋权事项评估,已回收有效问卷1700余份,为下步放权事项的动态调整和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达标验收打好基础。
19.反馈问题: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不规范。
(30)市司法局指导法律援助工作不力,指派援助律师不均衡,个别县区存在以案谋私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县区法律援助业务工作的指导,杜绝拆分案件、乱发补贴等情况发生。印发《关于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组成2个检查组对偃师区等14个县区法律援助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抽查卷宗等,督促指导县区切实提升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印发《关于建立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库的通知》《洛阳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管理办法》,建立法援律师库,对法援案件指派等进行了规范,杜绝拆分案件等情况发生,预防以案谋私现象。
20.反馈问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功能不完备。
(31)市司法局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X”服务事项覆盖面不广,“互联网+”智能惠民力度不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质增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意见》《2024年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督促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要求拓展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事项应驻尽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在伊滨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印发《关于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先后到县区督导7次,覆盖全市14个县区,督促县区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推进智慧调解。2023年12月30日已正式开通“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大厅”系统,实现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及公证服务等司法行政业务“一网通办”,为群众提供网上受理服务。
21.反馈问题: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浮于表面。
(32)2018年6月,市司法局党组认领十届省委巡视洛阳市委反馈2个问题,其中,“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工作满意度下降”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洛阳在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满意度排名倒数第5。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督导。实地督导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着力高标准打造实体平台,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二是举行“开放日”活动。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举办全市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邀请政协委员、企业家等20余人深入司法行政一线,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三是深入基层调研。落实“四下基层”要求,印发《洛阳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联系2—3个县区司法局、局属戒毒所,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今年5月,局党组到嵩县、伊川县,围绕“‘建强一个平台’—将司法所打造成乡镇(街道)法治综合机构”开展了集体调研。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到联系点调研50余次。
(33)2017年2月,市委巡察反馈6个方面21个问题,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边改边犯,2019年3月、2022年6月,市司法局及局属单位有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轮巡察又发现涉嫌滥发津补贴、绕道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问题已经严肃整改,并责令相关人员退回发放的津补贴。二是相关人员已主动认领问题、作出说明,并主动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三是制定出台《洛阳市司法局财务政策若干规定》和《洛阳市司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
(34)2021年12月以来,市司法局党组未认领《十一届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截至巡察结束仅制定整改方案,没有建立整改台账,整改工作敷衍应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边巡边改,针对《十一届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认真对照梳理,认领问题17个,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分解细化到具体科室,制定整改措施68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22.反馈问题:审计反馈问题久拖未改。
(35)2017年以来,市司法局、市监狱、市戒毒所和市黄河桥戒毒所等4家单位先后接受6次审计,共反馈25个方面38个问题,其中市司法局机关“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市监狱“发放行驶补贴”“列支驻村补贴”等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市司法局已就3笔长期挂账问题做坏账处理。行驶补贴、超标准发放的驻村补贴已上缴国库。
(36)2021年4月,审计反馈市律师协会应收款项挂账问题至本轮巡察结束仍未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5月市律师协会已向西工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某公司返还相关款项,西工区法院已立案受理。
(二)未整改到位事项进展及承诺时限(2个)
1.洛阳市涉外公证业务由河洛公证处独家垄断办理
进展情况:市司法局已向全市16家公证机构放开涉外公证业务职能;成立涉外公证员人才储备库,入库公证机构10家、公证员23名,为参与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和资格认定做准备。
承诺完成时限:根据司法部和中国公证协会安排,市司法局将组织全市公证机构指派公证员参加培训以获取资质并开展涉外公证业务。
2.指导督促监所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
进展情况:已与属地公安部门多次沟通,待公安部门下发相关通知后第一时间完成整改。
承诺完成时限:根据公安部门通知,第一时间跟进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3333950;电子邮箱lysf63333950@126.com。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