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用担当撑起法治“晴空”
在牡丹花都洛水河畔,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以服务群众为己任,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他们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一件件小事干成暖民心聚民意的大事,以奉献为笔以奋斗为墨,续写了激扬动人的故事,谱写了温暖感人的篇章。他们就是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一个专门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
应援尽援 扩大援助覆盖面
“不用开证明,填写承诺书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当值班律师指导着让李某在承诺书签字的时候,李某顿时长出一口气,连连感谢。两个孩子缠在她身边,来一趟挺不容易的,执行申请承诺制,申请人签订承诺书,实现了法律援助减证便民要求,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以来,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降槛扩面,强化服务,应援尽援优援,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系列法律援助品牌活动相结合,深入乡村、社区、工地、学校开展宣传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以民生领域为重点,逐步将劳动保障、社会保险、食品药品、医疗纠纷、环境保护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大社会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材料、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农民工涉及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生产生活中多发易发的民生领域涉法纠纷事项。对未成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和洛阳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使法援惠民生落到实处。
强化服务 突出重点惠民生
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基础的同时,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狠抓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法律援助整体能力和水平,努力让受援人更加满意。健全完善《咨询接待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补贴发放标准》等各项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将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的材料、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等内容公示上墙,方便群众阅览和监督。
市民张某某等五人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后,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很快收集齐证据材料,顺利拿回了被拖欠一年多的劳动报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为群众提供“全天候、不间断”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还专门设置“涉企”“涉农”服务专席,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方位、全时空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时,对法律咨询中发现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主动引导农民工申请援助,对行动不便的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帮助农民工选择便捷、高效的维权方式。
聚焦困难群众“应援速援”“应援快援”需求,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引导优质法律资源下沉基层一线,向群众提供咨询解答、委托代理、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融合开放的“一站式”服务。
加强管理 提高质量解民忧
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采取多项措施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立案前、案中、案后全程质量管理,优化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综合运用点援制、轮流制等指派方式,规范指派,均衡指派,切实做到依法受理、程序规范,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开展案卷质量日常评估和同行评估,邀请17名执业律师组成同行评估专家小组,集中对市中心结案归档的卷宗开展同行质量评估,执行差异化案件和质量分级补贴标准,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对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实行逐案回访,让每一个案件都在监管范围内。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依照“全面参评、一案一评、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旗帜引领方向。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胸怀“国之大者”,坚持服务为民,把各项暖心政策用到具体案件中,创新模式、开拓进取,让法律服务“更有温度”,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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