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政企债务纠纷”专项清理行动,建设跨境电商仲裁院,提供证照到期提醒服务……近日,洛阳市司法局出台《洛阳市以高水平法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举措》,从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大行政合法性审查力度、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开展公证惠企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护航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5项行动”
开展涉民营企业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行动。重点筛查现行的46件市政府规章、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彻底清理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区别对待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条款。
开展“政企债务纠纷”专项清理行动。借助府院府检联动平台督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平台公司积极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履行还款义务,推动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案件立即偿付,50万元以上的案件积极沟通达成和解协议,实现相关案件“动态清零”目标。
开展行政复议护航民营企业经营环境行动。对民营企业复议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14类案件,加大调解力度,进行实质性化解。对办案中发现执法不当、处罚畸重等问题,坚决进行纠错,对有履行内容的复议决定实现100%履行率。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滥作为等问题,移交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调查处置。
开展公证惠企专项行动。组建公证惠企服务团,全力推进公证涉企事项容缺办理、承诺办理制度,有效运用涉企“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对外交流、扩大融资、资金周转、债务偿还等方面提供“一对一”“多对一”的上门服务、7×24小时服务。
开展以民营企业为重点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针对随意检查、违法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部署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坚决遏制乱检查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强化“4项建设”
加强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市、县(区)两级产业园区设立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以上,实现市、县(区)两级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结合本地产业特点,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精准衔接企业需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建成洛阳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完善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体系,配强调解律师人才库,将人才库中调解律师数量增加至200人以上。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协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合规管理指导中心。为不少于100家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法治体检”,深入推进“深化法律服务 护航企业发展”“千所联千企”“万所联万会”等活动,组建专家库帮助企业梳理生产经营中的风险点,组织律师服务团队通过上门走访、入驻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增强抵御法律风险能力。
深化国际商事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实体化建设。规划建设跨境电商仲裁院和金融仲裁院,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性、多样化仲裁服务。
三、优化“2项服务”
开展证照到期提醒服务。针对民营企业推行证照到期前提醒的精准化服务,确定在市场、应急、生态、商务、住建等10余个与民营企业经营活动关系密切的领域,梳理制定第一批50余项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目录清单,避免民营企业因为证照超期失效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事前提醒”,实现精准服务。
为企业提供“点单式”仲裁服务。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模式,组建速调团队处理小额案件,压缩办案期限,不涉及鉴定的案件,独任仲裁庭60日内作出裁决;合议仲裁庭90日内作出裁决。
四、深化“1项监管”
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按权限细化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明确不予(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的裁量阶次。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善用《行政处罚法》关于不予处罚的一般规定,对未列入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但符合要求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