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26年5月1日前反馈至洛阳市司法局。
电子邮箱:ssfjxzlfk@163.com
通讯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1号院市司法局216室
邮编:471000电话:0379-63330577
附件:1.关于《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洛阳市司法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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