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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为“她”撑起法治晴空

 2024-03-13 09:49  1794

  洛阳市司法局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法援惠民生工作,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一项重点工作,深化服务内涵,健全协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有效维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943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0415人次。

  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依托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大厅、“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窗口和各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各村、社区的法律援助联络点,建立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为妇女就近寻求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提供便利。依托各级妇联设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市妇联协作在市人民调解中心设立洛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畅通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渠道,推动妇女法律援助全覆盖。建立完善日常性信息沟通交换机制,畅通双向信息交流渠道,引导广大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绿色通道”便民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深刻领会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精神内涵,聚焦妇女群体多层次多角度的法律服务需求,采取多项措施开展优质服务。在接待大厅设立妇女服务专区,为来访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的妇女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简化办事程序、快速办理。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将婚姻、继承、保险、救助及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妇女常见法律问题列为援助事项。对年老体衰、行动不便的妇女开展上门服务,采取“一站式、综合性、一次办”的法律援助工作模式,把法律的温暖送到有困难的妇女身边,真正实现法援惠民生,为民办实事。

  着力提升办案质量。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效。根据妇女法律援助案件特点,办案人尽量采取和解、调解等非诉讼手段解决矛盾纠纷,降低家庭诉讼成本。对进入诉讼阶段的法律援助案件,优先指派熟悉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耐心细心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的律师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同时,强化案件各阶段各环节的质量监管,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和案件质量回访制度,通过案件旁听、卷宗检查、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审、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加强对妇女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使每一个案件进展都在中心管理人员的掌控中,案件办理流程持续优化,努力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的双提升。

  加强妇女权益宣传。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开展形式多样的妇女权益保护普法宣传。紧紧抓住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利用“三八妇女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实现“普法宣传肩并肩,法律援助面对面”。伊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走进洛阳博巨冶金辅料有限公司、葛寨镇人民政府,开展了以“法治保障妇女权益携手推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法律讲堂活动,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详细解读,为企业的女职工和葛寨镇各行政村的妇女主任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栾川县司法局在抖音平台发布普法视频,以轻松幽默的方式,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有问题寻找法律咨询,有困难寻求法律援助的思维意识。

  洛阳市司法局将妇女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态化推进,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载体,打造关爱品牌,以法治引领筑牢维权基石,以服务引领夯实关爱举措,擦亮“法援惠民生”品牌,解决妇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彰显为民本色,撑起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