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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

 2022-03-29 00:00  533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坚持虚功实做,树立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的普法理念,辩证把握文本说理和过程说理。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今后5年洛阳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总体目标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司法行政机关新气象新作为,解决好“普什么、给谁普、谁来普、怎么普”,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持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篇章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干警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在法治轨道运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普法;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坚持把普法与各项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结果导向,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二、明确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全系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组织开展全员培训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作为干部学习读本组织开展全员培训轮训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化“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讲好宪法故事,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深入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编写辅导读本、学习资料、图解挂图等,创作展播一批高质量的法治文化产品,阐释民法典精神,提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加强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全系统广大干部学习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大力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法律援助法、食品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大力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学习宣传知识产权法、合同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拿出实实在在惠企措施,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竞争环境。学习宣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我省制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扎实推进实施中央“一规划、两纲要”我省“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我“一规划、两方案”。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专业知识。学习宣传立法、监狱、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宣传信访、投诉、复议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推进队伍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规范文明执法水平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系统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明确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

    (一)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做全民守

法普法的表率。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学法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开展基层法治创建和行业法治创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持续提升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

法治素养,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坚持把提升法治素养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引导所学法律法规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监狱戒毒干警法律知识的考察测试,在干警培训中增加法律知识的比重。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履行执法职责相关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强化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理念。将法治教育作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领域开展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捍卫者。持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

四、明确重点项目,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

(一)开展服务中心大局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三零”平安创建为牵引,深化“四治融合”,按照全省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于萌芽。明确重点县区,线上线下、上门入户、全面覆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最大限度保护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高质量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普法活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和安全意识。

(二)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机关法治文化橱窗、长廊、文化室、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作用。积极开展法治征文、书画、摄影、动漫、微视频征集等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参与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注重高质量短视频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

(三)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培育一批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5-8名“法律明白人”。

、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八五”普法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主要负责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共同参与工作机制,明确办事机构,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普法有机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保障普法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司法行政各业务条线制定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切实把全系统普法工作落地落实落到位。在法治实践中广泛开展普法活动。统筹推进全系统法治教育,细化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法律进机关”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法治宣讲小纵队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重视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广泛运用微信工作群、公众号、客户端、短视频等平台开展普法,进行分众化互动式传播,增强知识性、趣味性打造体现系统特点的普法产品、栏目,促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入人心

(四)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保障措施。坚持“虚功实做”,贯彻“13710”工作机制,实现工作项目化、方案化、清单化,切实提升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实效性。建立普法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系统考核评估,把普法工作成效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了解基层普法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增进普法工作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更新理念,提高专业能力。推动落实普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普法工作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开展。